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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3)

发布日期:2021-05-15    作者:     来源: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显示了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得到弘扬。历数治乱兴衰、王朝更迭,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使法治深深扎根于人民创造性实践。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得到弘扬。“治之经,礼与刑”。法律和道德都能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法治对道德的促进作用,通过法律强制力来维护道德底线。

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得到弘扬。“礼之用,和为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中华法治文明的永恒追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行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得到弘扬。重视道德教化,禁止乱罚滥杀,是中华法治文明最重要的思想原则之一。适应刑事犯罪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新形势,完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扩大适用非羁押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得到弘扬。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就提出“事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思想观点,体现了中国古代重视法制、反对严刑酷罚的进步精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反重大冤假错案,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关键作用,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得到应有惩罚。

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得到弘扬。“老有所终”“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的大同理想。签署主席特赦令,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依法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的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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