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开辟新境界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一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我们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领域,涉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指挥中枢。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民之所欲,法之所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历史传统、法治传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成果,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就在于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自信、保持定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准确把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把宪法贯彻实施提高到新水平。
准确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我国这样一个有14亿人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方式。无论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还是应对全球治理挑战,都深刻启示我们,只有运用制度优势、强化法治之力,才能更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要坚持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法治概念和理论之一,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方向,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我们要加快形成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完善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三者是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能不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我们要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基础上,着力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协调均衡发展。
准确把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总体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司法工作积极推进,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但法治建设各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改革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准确把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之争。无论是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防范化解风险、应对打压遏制,都要求我们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的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以中国智慧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准确把握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能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能否实现。我们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引导,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组织和人才保障。
准确把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我们要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